考生号编制办法
一、考生号的组成及含义:
考生号由 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,其格式为:
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
第 1—2 为年份的后两位。如 2015年,此两位应为‘15’。
第 3-8 为行政区划代码(国家标准)。
120101和平区 120102河东区 120103河西区
120104南开区 120105河北区 120106红桥区
120107滨海新区(塘沽) 120108滨海新区(汉沽)
120109滨海新区(大港和海滨教育中心)
120110东丽区 120111西青区 120112津南区
120113北辰区 120221宁河县 120222武清区
120223静海县 120224宝坻区 120225蓟县
120226铁厂
第 9为考试类型代码,标准为:‘0’春季高考
第 10为科类代码,标准为:‘5’普通类;‘3’艺术类
第 11-14 为顺序号码。
二、考生号的编制办法
1.各区县招办根据预计的生源数量,为所辖各报名点划定考
生号号段起止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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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各报名点要按本区县招办划定的考生号号段范围,为报名
的考生确定考生号,并做好记载。
3.滨海新区(大港)考生的顺序号为 0001至 7000
滨海新区(海滨教育中心)考生的顺序号为 7001至 9999
其他区县考生的顺序号为 0001至 9999
三、举例说明:
如滨海新区(海滨教育中心)顺序为第一位的普通类考生,
则其考生号为 15120109057001。